今日问题
员工入职后拒签合同,公司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又该如何应对?
新闻回顾
今年3月,小刚入职南京的一家房产公司做销售,但是他自来这家公司开始工作起,一直都拒绝同公司签订合同。今年5月,公司与小刚解除了劳动关系。然而不久,小刚就以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南京市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双倍工资。
那么,小刚的申诉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具体说明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员工不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员工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有如下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实操中,可能有部分员工坚持不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然而,无论什么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用工都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
作为用人单位,如果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法律也给予了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自救”,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即用人单位有权开除拒签合同的劳动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需要收集好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并且及时书面通知要劝退的员工。
总之,为保险起见,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解决这个问题,千万不要拖到一个月后。
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员工不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满后,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仍然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得依法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劳动合同继续,用人单位需补订书面合同。
如果员工拒绝补订,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终止劳动关系前已经产生的二倍工资(即第二个月开始至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不能免除。
针对文首的案例,小刚的申诉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公司没有及时辞退小刚,也没有与之补订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违规用工的法律责任。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小刚相应的差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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